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近日審議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食品安全“一法一辦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會議形成了審議意見,并于近日提交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處理。
報告提出,寧夏食品安全形勢總體趨穩向好,但與中央的要求和公眾對食品安全的期盼相比還存在差距。目前寧夏食品安全存在四大問題:監督職責不到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法治意識有待提高;檢測能力薄弱,市、縣兩級基本不具備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基層執法力量弱,食品安全監管存在“最后一公里”梗阻;小作坊小攤販仍然是食品安全監管薄弱環節。
寧夏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時指出,自治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落實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市縣政府考核體系;要繼續加大食品安全經費投入力度,加快自治區食品安全檢測中心的能力建設,增強各縣(市、區)現場快速檢測能力;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好“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法定職責,將重心前移,在源頭把關。農牧部門要大力推行農牧業標準化生產,控制好農產品的源頭安全,把好農產品安全第一關;衛生部門要抓緊制定和完善自治區地方特色食品標準,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技術支撐;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健全風險評估、安全檢測、安全追溯、案件查處制度,強化食品添加劑監管,依據檢測評估結果,及時組織監督檢查。要加強對農藥殘留超標蔬菜及過期食品退市后無害化處理的監管,防止其二次流通。自治區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制度,應統籌布局,盡快在五個地級市建設餐廚垃圾處理廠,從源頭上消除“地溝油”隱患。
按照監督法的有關規定,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食品安全“一法一辦法”實施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及執法檢查報告已一并交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處理。研究處理情況送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征求意見后,將于9月15日前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書面報告。審議意見和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將以適當方式向自治區人大代表通報,并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