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在上公布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面向社會征求意見,要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的記錄管理制度,明確信息記錄的工作流程和信息記錄核準工作規范,確保信用檔案信息完整準確、歸檔及時。意見稿征集意見截至時間為8月31日。
根據《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建立全國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一企一檔”的原則,建立本行政區域所有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真實、準確記錄企業基本信息、監管信息和社會監督信息。重點記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信息、不合格產品信息、違法違規行為及其處理信息、產品召回信息、食品安全檢測事故信息、消費者投訴舉報信息、社會組織監督信息、媒體曝光信息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以根據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信用檔案記錄的信息,評定企業信用等級,作為對企業分類監管的依據并進行公布。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增加監督檢查和產品監督抽檢頻次。
《規定》強調,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的信息,不得隨意更改、變更和撤銷。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可采用紙質記錄,鼓勵采用電子信息化記錄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記錄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信息,應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并登記記錄人姓名和記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