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9月3日,成都市編制并發布了《成都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根據該預案,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且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級)。
預案要求,要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各職能部門要依法規范日常食品安全監督職責,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同時要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同時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事故發生后,各級食品安全檢測綜合協調機構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及相關監管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并開展應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