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城市采取四項措施,強化農村集體餐飲食品安全管理。一是落實監管責任。依照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指導意見》精神,構建基層監管網絡,在鄉鎮原有食品藥品協管站的基礎上,迅速更換、重組、充實鄉鎮協管員和村級信息員,統籌協調,充分發揮農村紅白理事會的作用,強化基層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形成橫到邊、縱到底的食品安全監管網絡,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聚餐舉辦者為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全面責任;承辦廚師為聚餐食品加工環節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機制,確保農村集體聚餐飲食安全。
二是明確職責任務。各鄉鎮進一步明確了食品安全信息員、鄉村廚師工作職責及任務,實行農村集體聚餐分級報告指導制度,督促舉辦者、承辦廚師及時備案。同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大中型餐飲單位、村(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農村集體聚餐廚師和農村集體聚餐的現場指導和監管。
三是強化宣傳培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各鄉鎮農村集體聚餐工作的宣傳指導,分期分批組織召開鄉鎮食品安全協管員、村(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農村集體聚餐廚師培訓會議,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與管理技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控制、集體聚餐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等內容為培訓重點,著力提升農村廚師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規范操作習慣。
四是健全應急機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檢測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農村集體聚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時,農村聚餐舉辦者或村(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要立即向鄉鎮協管站報告,并做好現場保護;鄉鎮政府要迅速組織應急搶救,并采取措施控制現場,同時及時向市政府報告,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