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召開,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已經列入省人大常委會明年的立法計劃,這也是江蘇省首次為大氣污染防治立法。這標志著秋冬天霧霾治理,將有法律作為制度保障。
在今年的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省人大代表、南京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站長王合生等10位代表提出了“關于加快出臺《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議案”。在收到該議案以后,省人大常委會相關委員會隨即會同省環保廳赴南京、蘇州市進行調研,考察了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等設施和施工現場。江蘇省為大氣污染防治立法,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由省環保廳起草。相關起草人員介紹,雖然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法律還沒有制定,但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逐年推進,很多工作走在全國前列,去年江蘇省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成績斐然。在工業減排方面,全省淘汰落后水泥產能1812萬噸、鋼鐵28萬噸,關閉化工企業397家,建成32臺燃煤機組的脫硝工程;機動車污染控制方面,實現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全省市縣全覆蓋,南京市建成運行國內領先的黃標車限行區域電子執法系統;在揚塵控制方面,南京、徐州、蘇州開展揚塵排污費征收試點,南京市醞釀提高揚塵排污收費;在秸稈禁燒方面,今年夏收期間全省火點同比下降51.3%,南京實現零火點。這些都為《條例》制定提供了實踐依據。
據透露,目前江蘇省是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控制區中,唯一沒有制定地方法規的省份,因此,立法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在立法過程中將廣泛征詢社會意見,召開論證會和聽證會,力求在重點污染領域和聯防聯治上取得突破。條例將針對工業、機動車、揚塵三大主要污染源排放明確法律約束和懲處措施,此外,秸稈禁燒、餐飲油煙治理也將有專門的法律條款。
除了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還將加快建立以《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大氣顆粒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排放大氣污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關于船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的決定》等單項法規、規章為配套的政策法規體系,全面推進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