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老工業基地,沈陽市職業病危害呈現量大、點多、面廣的特點,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企業多達3500多家,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人數有8.6萬多人,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有76種,涉及機械、冶金、化工、建材等眾多行業,且大部分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企業生產作業條件差、勞動強度大、職業病危害暴露強、影響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基于此,《沈陽市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條例》得以制定出臺。
《沈陽市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條例》共計6章45條。其在第12條規定: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其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勞動者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勞動者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此外,該部地方性條例還強調,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和區、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未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或者監測系統不能正常監測的;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時,未告知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真實情況的;未按照規定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或者未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的。
“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已經對勞動者生命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除了予以關閉并罰款外,造成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沈陽市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條例》還首次確認這樣的司法懲治舉措。
據悉,《沈陽市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條例》確定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責任編輯:jinliyi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