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據了解,這是《食品安全法》頒布6年以來的首次“大修”,其原有70%的條文都進行了實質性修改,比“舊版”的《食品安全法》多出50條,法律責任也從15條增加到28條,被人們冠以“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
網上賣食品需實名登記
網購到問題食品該如何維權,一直是人們所關心的問題。由于網絡糾紛解決起來比較難,有些消費者遇到這種問題,往往自認倒霉,新的《食品安全法》卻可以讓消費者不再吃類似的“啞巴虧”。
據介紹,新《食品安全法》中明確指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
此前的《食品安全法》中,對食品網上交易并未有所涉及,發生糾紛時,責任主體確定比較困難。而新《食品安全法》強調了第三方平臺的責任,不僅要審查許可證,對違法商戶還要及時制止、報告、停止服務,這會促使第三方平臺加強審核,網購各方的法律責任將更明確,消費者維權難度降低。例如,今后消費者網購的食品有問題,在無法找到經營者的情況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先賠償。
保健食品要寫明成分含量
長期以來,在保健食品銷售市場上,一些夸大宣傳,欺騙消費者的現象屢見不鮮。個別不法商家利用普通消費者專業知識欠缺,又極度關注身體健康的心理,聲稱保健食品具有神奇“療效”。
在新《食品安全法》中,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奶粉等特殊食品監管更嚴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不同于普通食品,安全性要求高,需要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在新《食品安全法》中,明確對其繼續實行注冊管理,避免形成監管缺失。
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對出廠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嬰幼兒配方食品應當保證嬰幼兒生長發育所需的營養成分。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產品配方應當經國家食藥監部門注冊,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
生產食品添加劑要申請許可
提及食品添加劑,很多人馬上會想到“一滴香”、“牛肉膏”等違法違規添加物。事實上,正確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劑,并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且更有利于食品的存儲和加工。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往往違法使用工業原料、化工用品進行食品加工,或是在使用食品添加劑時,超量添加。這些行為,都會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
新《食品安全法》中明確提出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許可制度。由于此前我國只針對食品生產、經營設立了許可制度,沒有為食品添加劑生產設立專門的許可制度,因此,新增加這一條款很有必要。
懲罰性賠償最低賠1000元
新《食品安全法》完善了懲罰性賠償制度,其中明確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根據這一規定,假如消費者購買了一瓶價格為3元的飲料,如果該飲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除了退還買飲料的3元錢外,消費者還能獲得1000元賠償。
據介紹,懲罰性賠償是《消法》和新《食品安全法》中都有的規定,但新《食品安全法》的力度更大,賠償額度更高,體現了立法者對食品安全檢測問題的重視。尤其是“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這一兜底條款,一般食品價格都比較低,10倍賠償可能也不過十幾元或者幾十元,很多消費者因此沒有維權積極性,但這一兜底條款將最低賠償額提高到1000元,不僅能較高地維護消費者權益,還能鼓勵消費者積極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