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環境執法最嚴省份”持續發力。今年以來,浙江省環境執法力度繼續加大,查處的環境違法案件持續上升,較去年同期大為增長。
而隨著重點排污單位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的全覆蓋,各類篡改、偽造環境監測儀器數據的環境違法行為屢有發生。今年,浙江省各級環保部門加大查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此類違法行為,并追究相關方經濟、行政、刑事責任,取得初步成效。
日前,環境保護部辦公廳發文表彰了浙江省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紹興市上虞區環境監察大隊、諸暨市環境監察支隊,對上述單位在查處此類案件中,創新執法方式,強化環保公安聯動等舉措點名表彰。
杭州市:設定數據不上傳,擅自編造數據,兩家運維企業“自作聰明”被罰
杭州市、縣(區)環保部門日前組成8個檢查小組,結合浙江省開展的“百日環保執法行動”,冒著酷暑對重點排污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開展交叉執法專項行動,共抽查重點污染源企業63家,立案查處違法企業3家。
這是杭州繼今年3月聯合執法后,又一次對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進行聯合執法。
在3月的聯合執法中,杭州市查處了兩家做“小動作”的在線運維企業,移交公安后,共有5名責任人被行拘。
為什么有的監測數據沒有顯示出來?原來是運維公司遠程操控
今年3月,杭州市環境執法人員在對余杭區某企業在線設施進行檢查過程中,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污染物測定儀器的歷史監測數據中有一個“552.4mg/L”的數據,沒有在數據采集儀器(數據采集儀器與環保部門在線監控平臺聯網)上顯示出來。
經執法人員進一步檢查,終于發現一個秘密:所有超過量程(數據采集儀器的量程為400mg/L)的數據并未在數據采集儀器上顯示出來,而是自動用上一個時間段的數據代替了。
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工作人員吳超烽介紹說,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是由于污染物測定儀表的問題,也可能是數據傳輸過程中的問題。由于環境執法多是化工、環境專業,對儀器儀表并不在行。
怎么辦?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想到,如果是使用同一種儀表的企業,情況會是怎么樣?
通過檢查,執法人員發現,另幾家使用相同儀表的企業未出現類似情況。經與廠家溝通和對使用相同儀器的企業進行調查后,執法人員基本排除了第一種可能。
有問題!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又跑回到了前面那家企業。
這時,神奇的一幕發生了!執法人員發現這家公司的數據采集儀器居然“神奇”地能正常顯示超量程數據。而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數據采集儀器記錄人為操作行為的操作日志卻被刪除。
執法人員當場準備依法對整臺數據采集儀器進行扣押留證。然而就在此時,此前一直表示“不明真相”的杭州旭東升科技有限公司(負責運維在線監測設備的企業)進入了監察人員視野。
經查,旭東升科技有限公司通過特殊設定,導致數據采集儀器只能正常顯示400mg/L以下的數據。在被執法人員發現后,這家公司的軟件技術人員通過遠程登錄數據采集儀器,對軟件進行了臨時修正,并“自作聰明”地刪除了之前的操作日志,企圖瞞天過海。
杭州市環保部門及時將這一案件交給當地公安。根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杭州市公安局對杭州旭東升科技有限公司的張某、岑某2人通過遠程登錄企業數據采集儀對儀器中軟件進行修改,同時刪除操作日志、試圖逃避監管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自動監測數據缺失期間為什么運維臺賬顯示數據正常?原來是運維人員憑空捏造
同樣在今年3月,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在對建德某化工廠進行檢查時也發現了貓膩。
原來,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這家化工廠在線污染物測定儀器已經損壞,無法采集水樣,且缺失自今年2月8日~22日約半個月的自動監測數據。但在運維臺賬中,卻顯示2月5日、19日負責運維的第三方企業人員都到現場進行日常維護,且記錄里顯示這兩天企業均處于停產狀態,并在質控樣比對中填下了儀器比對正常的監測結果數據。
在正常情況下,如果運維單位規范運維,企業做好日常管理,不能可出現長達半個月儀器數據缺失的情況。
立即固定證據后,執法人員對運維單位進行了長達一整天的調查。調查過程中,負責在線設施運維的技術人員一直閃爍其詞、百般抵賴,在執法人員調取廠區視頻監控并指出口供漏洞的壓力之下,這名運維人員方才吐出真相。
原來,案發點位的在線設施運維工作由杭州安控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兩位90后小伙子負責。2016年2月,運維人員只在26日到企業現場運維了一次,2月5日、19日的運維記錄和質控樣比對的監測數據全是兩位90后憑空捏造的,為的是既能應付環保部門的日常檢查和公司的處罰,又能在過年期間輕輕松松放一個大假。
兩位不成熟的90后為他們的草率行為付出代價。
杭州市公安局根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杭州安控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賈某、周某、徐某3人違反技術規范操作、未按頻次到現場運行維護以及偽造虛假的運維記錄、質控樣比對記錄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杭州市、縣兩級環保部門還將集中開展一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各地要切實負責轄區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現場端和監控網絡的日常巡檢,屬于污染源自動監控運維單位的責任,將適時對運維單位進行約談。
紹興市上虞區:納管排放污水數據波動范圍大,操作人員注水稀釋干擾在線監測
坐在辦公室,點點鼠標就能發現企業有無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這是污染源在線監控的有用之處。然而,沒有火眼金睛,狡猾的環境違法者并沒那么容易現出“原形”。
今年3月,紹興市上虞區環保局在調閱污染源在線監控數據時,發現浙江龍達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達公司”)納管排放污水監測數據波動較大,COD在線監測數據波動范圍基本在60~1000mg/L之間。
“有情況!”經驗豐富的執法人員頓時起了疑心。4月5日上午10時,上虞區執法人員會同運維公司工作人員進行了聯合磋商,一致認為龍達公司可能存在規避監管的行為。商討后,雙方研究部署了檢查方案,確定了污水排放池和在線監測設施兩個檢查重點。下午14時40分,執法人員分兩組對重點檢查點進行突擊檢查。
第一組執法人員在對污水處理排放池檢查時發現,龍達公司公司生化池污水進入排放池,而排放池的外排泵停止工作,污水并未納管排放。執法人員當即要求生化池污水停止進入排放池,同時開啟外排泵。
15時30分左右,排放池水位下降約1.5米。這時,執法人員發現外排污水池在中間設有擋墻,其中外排納管泵設在排放池擋墻以北,在線監測探頭設在擋墻以南,而且在線監控探頭外,居然罩有一個塑料桶。桶內放有幾塊磚頭用來固定,并有一根黃色軟管。通過倒查發現,黃色軟管與排放池約10米處的一根自來水管相聯通。執法人員立即對排放池擋墻南(1號樣)、北(2號樣)2個點位進行采樣。
另一組執法人員也同步對在線監控設施內水樣和外排水采樣。經監測分析,龍達公司排放池1號樣、2號樣、同步在線樣、外排水樣COD分別為248mg/L、412mg/L、108mg/L、236mg/L。“通過現場檢查和數據對比分析,在線數據與外排監測數據存在明顯差異。”上虞區環境監察大隊相關負責人說。
經過徹底調查,執法人員終于查明緣由。據龍達公司委托運行污水站的杭州開源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操作人員魏某交代:今年3月開始,由于污水原水進水量大幅增加,污水處理配套的污泥處理能力跟不上,外排污水中含泥量過高,導致在線監測數據偏高。雖然公司已安排增加氣浮裝置等措施,但需要一定的時間,短時間內無法解決外排水超標。魏某就自行在外排池的在線監測設備采樣口外套貯水桶,用注入自來水稀釋的辦法干擾在線設備的監測,從而逃避監管。
上虞區環保局責令龍達公司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上虞區公安局針對龍達公司涉嫌偽造監測數據逃避監管,依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中第六條第三項、《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依法行政拘留1人。
諸暨市:利用設備兩小時采樣一次規律逃避監管,違法企業用管子調控進水量
廢水自動監控設備兩小時采樣一次,有人利用這一規律,動起了歪腦筋,結果身陷囹圄。
2016年3月,諸暨市環保局發現浙江征天印染有限公司排放口排水情況時有異常。3月22日上午,執法人員對其進行了現場突擊檢查。
經驗豐富的執法人員在檢查時很快發現了端倪:污水處理池的二沉池至標排口間有一根管子,管子上裝有一個閥門。執法人員將閥門打開后,一股黑色廢水從管子流至標排口。執法人員立即采水樣一瓶。10分鐘后,管子中流出的水顯黃色。執法人員此時再取一瓶水樣,并同時取二沉池水樣一瓶,連同3月21日晚流量較大時通過在線監控遠程采樣的2瓶水樣,共取5瓶水樣進行監測化驗。
在進一步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了這根管子的“機密”。原來,這家公司利用廢水自動監控設備2小時采樣一次的規律,通過控制水泵調節二級水解池到好氧池的進水量,在自動監控設備采樣監測時,減少排水量,此時排放水質較好。等到采樣結束后,則加大排水量,此時排放水質較差。
據這家公司污水處理操作工駱某描述:“進水量小的時候,氣浮時刮泥的時間和速率要相應慢一點,污水處理效果好一點;進水量大的時候,氣浮時刮泥的時間和速率就要相應快一點,這會影響污水處理的效果,使污染物濃度變大,有時刮泥速度太快導致泥混入廢水進入排放口,就會出現超標情況。”
浙江征天印染有限公司的行為屬人為故意逃避監管,且存在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情況。諸暨市環保局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人民幣24.5萬元。諸暨市公安局依據《環境保護法》《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依法行政拘留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