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辦公廳發文,要求加強食品安全行刑銜接,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采取派駐聯絡室或警務室的方式,安排適當警力在農安、食安部門辦公,加強行刑協作。
據了解,湖北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加強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市縣兩級公安機關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機構要全部掛牌成立,確保人員編制足額到位;采取派駐聯絡室或警務室的方式,安排適當警力在農安、食安部門辦公,加強行刑協作,提前介入案件查處。對于國家部門轉辦、省級領導批示以及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或者疑難復雜的食品安全重大涉嫌犯罪案件,將由公安、農業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共同商定行動方案,實施聯合打擊。
同時,還將建立食品檢驗鑒定綠色通道。農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所屬檢驗檢測機構要根據刑事辦案需要,優先受理、優先分檢、免費檢測、依法出具檢驗報告。依托現有檢驗檢測資源,依法明確食品安全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員目錄,完善司法鑒定工作機制,為刑事司法鑒定提供高效、便捷、科學、準確的技術支撐,切實解決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過程中涉案食品鑒定難的問題。
湖北省政府要求,各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重難點工作,部署重大聯合專項行動,研究解決行刑銜接工作的重大問題等事項。要根據食品安全檢測日常監管、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專項整治、案件查處等過程中反映的突出問題,確定聯合專項行動的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品種,每年至少開展1次聯合專項行動,統一行動部署、集中調度執法力量,實現綜合施策、協同監管,凝聚聯合打擊的合力。同時,各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風險交流合作,及時處置苗頭性、傾向性風險隱患;加強信息互聯互通,實現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