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出臺《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基本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對空氣、水、土壤、輻射等全面監測,初步建成天地一體、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按這一工作方案的要求,山西省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將比現在大為拓展。到2020年,空氣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將延伸到農村,建立以城市(含區、縣)環境空氣自動站點、農村環境空氣自動站點、區域背景環境空氣自動站點為支撐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
水體環境方面,監測體系將覆蓋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地下水等,滿足到全省水資源的動態監測要求。
同時,土壤污染監測將覆蓋全省所有縣(市、區),并建設完善滿足省域內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考核、評價與預警需求的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方案還規定,山西省將加強生態遙感系統建設。到2020年,配合國家建設完善覆蓋全省的“天地一體化”生態遙感監測系統,以縣域為單元,開展生態環境狀況的衛星遙感與無人機遙感的監測、分析與評估。
此外,山西省將建設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傳輸網絡與大數據平臺,全省聯網,實現生態環境監測儀器信息集成共享。建立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發布機制,保障公眾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