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強化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及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食品安全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責任,不斷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陜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對考核結果為C級的設區市人民政府,由陜西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約談分管負責人,必要時由陜西省政府領導同志約談主要負責人,該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
考核分三個等級 結果將上報省政府
《辦法》明確,考核工作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聯合監督檢查。考核工作主要從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和食品安全狀況兩個方面,對食品安全組織領導、監督管理、能力建設、保障水平責任落實等情況進行評議考核。通過實地檢查、自查評分、部門評審和綜合評議等步驟進行,考核結果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省政府。
《辦法》規定,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考核采取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分A、B、C三個等級。
得分排在前4名的為A級,得分排在第5名及以后的為B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級為C級:(一)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件,未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有效處置,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二)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多環節的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未及時組織整治,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三)設區市人民政府或市級相關部門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四)本行政區域內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連續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五)因監管不力,本行政區域內生產加工的食品引起區域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或者連續引起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結果評為C級 分管負責人要被約談
《辦法》明確,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考核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以及實行獎懲的重要參考,需要問責的按照《陜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責任追究辦法》進行處理。
對考核結果為A級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對在食品安全檢測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結果為C級的設區市人民政府,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約談分管負責人,必要時由省政府領導同志約談主要負責人,該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
《辦法》同時明確,對省級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考核,與國務院食安委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同步進行。在評議考核中發現需要問責的,按照《陜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責任追究辦法》進行處理。對在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