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6日透露,該部門6月29日至7月13日集中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先后推出講座、培訓、實驗室開放等主題活動,為消費者講解食品安全常識,對企業進行食品安全新國標講解宣貫。
今年4月19日起,由中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的53項食品安全國家新標準已在全國正式施行。截至目前,新標準運行2個半月,它將對民眾生活帶來哪些重大變化?消費者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企業怎樣才能更好地按照新標準進行生產?7月4日至5日,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專家以講座和參觀實驗室的形式,面向消費者和企業進行了深入解讀。
5日,河北省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面向企業和社會開展了實驗室開放活動,50多名企業代表、市民參觀了原子光譜室、液相色譜室等20多個實驗室。哪些食品安全檢測儀器能夠檢測重金屬含量?包裝膜張力怎么檢測?遷移量如何更科學地測量?講解員一一耐心解答。
標準涉及的知識較為專業,消費者如何簡單地分辨自己購買的產品是否合格?最實用的辦法就是從以下4方面辨別標簽標識了。
——按照新標準規定,產品首先應提供充分的產品信息,包括標簽、說明書等標識內容和產品合格證明,以保證有足夠信息對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進行安全性評估。
——標識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材質,對相關法規及標準的符合性聲明,生產者和(或)委托方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適用時)等內容。符合性聲明應包括遵循的法規和標準,受限物質及其限量,非有意添加物的評估信息和總遷移量合規性情況(僅成型品)等。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終產品,如餐具、廚具、榨汁機、奶瓶等,除應符合上述要求外,還應注明“食品接觸用”、“食品包裝用”或類似用語,或加印、加貼調羹筷子標志。有特殊使用要求的產品應注明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項、用途、使用環境、使用溫度等,比如餐具要標明是否可微波加熱,水壺要標明使用溫度等。對于相關標準明確規定的使用條件或超出使用條件將產生較高食品安全風險的產品,應以特殊或醒目的方式說明其使用條件,以便使用者能夠安全、正確地對產品進行處理、展示、貯存和使用。
——上述標識內容應優先標示在產品或產品標簽上,標簽應位于產品最小銷售包裝的醒目處。當由于技術原因無法將信息全部顯示在產品或產品標簽上時,可顯示在產品說明書或隨附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