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創建工作,充分發揮示范創建的輻射引領作用,不斷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近日,湖北省食藥安委出臺《關于深化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全省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的要求,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意見》明確,到“十三五”期末,40%以上市(州)達到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標準,50%以上縣(市、區)達到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標準,食品安全責任體系更加完善,監管體制機制更加成熟,法規制度更加健全,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群眾食品安全檢測滿意度保持在80%左右,食品安全總體水平顯著提升。
《意見》強調,全省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以人為本、黨政主導、改革創新、共創共建”四大基本原則。著力構建涵括政府部門、企業主體和社會各界“三位一體”協調聯動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和政策資源,抓重點、解難題,多角度、多層次、全方位開展創建工作。
《意見》提出了將農獸藥殘留治理、源頭污染整治、糧食真菌污染防控、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全面推進監檢結合、規范信息公開、加強行刑銜接、加強風險防控、夯實基層基礎等工作列為十大主要任務。明確了實施食用農產品源頭治理、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荊楚食品品牌提升、基層監管能力提升、食品“三小”治理、智慧監管等為全省深化創建工作的六大工程。要求各地在健全完善組織領導、全域同創、督查問責、考核評估、社會共治機制等保障措施方面用勁發力,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際成效。
《意見》的出臺是鞏固提升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成果的有力之舉,是推動創建工作向全域共建、全員共創、全民共享邁進的線路圖,是著力健全創建工作長效機制的風向標,意味著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常態化的深度治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