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海南省印發《海南省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從示范區創建的組織領導、申報、受理、考核、批準公布、監督管理等6方面提出具體工作要求,旨在大力推行區域化管理,建立適應國際國內市場需求的現代食品農產品生產方式和質量安全公共管理體系,提高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推動優勢產品擴大國際國內市場份額,帶動三農發展。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已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該《實施辦法》出臺,目的是提高行政層級,發揮省政府統籌協調和主導作用,對加快推進我省示范區創建工作,進一步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滿足人民群眾更加關注“品質消費”的需求,推動更多優質出口食品農產品進入國內消費領域具有重大而現實的意義,同時也標志著海南省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又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既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的目標任務,也是質檢總局和海南省政府今年3月簽署的《共同促進海南創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合作備忘錄》中列明的重點工作。今年以來,海南檢驗檢疫局主動作為,將其納入局黨組重點推進的十二項質量獲得感工程之一來推動,出臺8項支持國家級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發展便利措施,統籌各方面資源,幫促澄邁縣繼文昌市之后,成為海南省第二個成功獲批國家級示范區稱號的市縣。同時根據新形勢新要求,該局主動聯合省商務廳,深入相關市縣開展調研,并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形成代擬稿,為推動和促成《實施辦法》的出臺打下堅實基礎。
下一步,為貫徹落實《實施辦法》,全面加快我省示范區創建工作,海南檢驗檢疫局將分解細化工作任務,著力在加強政策宣傳、培育“同線同標同質”示范企業、幫扶優勢農產品聚集區創建國家級示范區和省級示范區,大力推動地方政府出臺優惠扶持政策、完善新時代出口食品監管體系、夯實各市縣食品安全檢測主體責任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海南熱帶現代高效農業新動能,全力實現示范區建設與海南省質量強省、全面脫貧、創建全域旅游示范省互促共融的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