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煙臺市政府安委會于日前組織開展為期1個月的安全生產監控監管專項督導檢查活動。
據悉,本次督查活動為期1個月,共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市安委會派出5個督導組,分赴相關縣市區開展執法檢查,嚴查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第二階段為駐在式督導檢查階段,由市直部門按照分包督查的要求,進駐相關縣市區對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導。在執法檢查過程中,工作人員采取查閱資料和抽查企業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不聽匯報、直插現場,每個縣至少抽查30家單位,每家單位檢查時間不少于半天,檢查人員和相關專家對企業進行診斷式檢查,深入剖析問題隱患。
本次督查分工明確,每個督查組按行業分成4-5個專業小組,重點檢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工商貿、煤礦、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海洋漁業、道路(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消防、旅游、港口安全、學校(校車)、農業機械、特種設備、油氣管道和燃氣、醫院及醫療單位、化工行業和化工園區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以及農村道路交通、未成年人溺水、兒童娛樂設施、一氧化碳中毒等非生產類傷亡事故預防工作情況。檢查人員下沉至一線,礦山企業深入井下,其他行業領域深入車間、班組一線,確保督導工作查深、查實、查細、查透。對執法檢查活動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直接向所在地安委會辦公室下達“問題隱患查處交辦單”,明確整改時限和整改完成復查時間,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對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一律停產。
在“駐在式”督導檢查階段,煙臺市政府安委會成立16個駐在督導組,由16個成員單位負責,組長由市直部門分管領導擔任。督導期間,督導組全程住在縣市區兩周,隨時隨地開展督導檢查工作,督促企業抓好問題整治和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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