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檢驗政府部門間的環境應急配合協調機制,2019年11月27日下午,2019年鹽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在鹽田水質凈化廠區內舉行。
記者了解到,在本次應急演練模擬的情景中,一輛滿載廢氨水(濃度<10%)的槽罐車在鹽田水質凈化廠旁道路行駛時,突然爆胎致使槽罐管道法蘭處泄漏,約1噸廢氨水流向地面,氨氣頓時向四周擴散,氨味濃烈,司機頭部受傷并輕微中毒,水質凈化廠保安發現后向120及110報警求助。據通報,事發地點西面500米處有海濱小區、1000米處是海濱中學。
“突發事件”發生后,海山街道辦率先啟動應急救援,組織力量實施先期處置。鹽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按程序啟動《鹽田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經區環境應急現場指揮部8個應急功能組(綜合協調組、應急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推薦《突發性應急監測儀器》、醫護救援組、應急保障組、新聞發布組、社會穩定組和專家咨詢組)共同努力,事態得到控制,沒有造成污染。本次應急演練分為險情發現與信息報送、政府部門聯動應急、演練總結三個環節,重點檢驗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流程、政府部門間的環境應急配合協調機制,以及鹽田區環境應急準備的充分性。
副區長羅毅在演練中指出,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強化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尤其要加強高風險區域的源頭管控,杜絕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提升應急管理處置能力,有效保障轄區生態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企業要落實生態環境安全的主體責任,時刻繃緊生態環境安全這根弦,加強日常巡查和監管,及時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