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平,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制訂了《水質 總銦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目前,標準編制單位已完成征求意見稿。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規定》(國環規科技〔2017〕1號)要求,現就標準(征求意見稿)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專家學者認真研究并提出書面意見,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將意見反饋至生態環境部,逾期未反饋的按無意見處理。
《水質 總銦的測定 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規定了測定工業廢水中總銦的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適用于工業廢水中總銦的測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當進樣體積20μL 時,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的檢出限為2μg/L,測定下限為8μg/L。該項檢測方發的原理為:樣品經消解后注入石墨爐原子化器中,經干燥、灰化和原子化,形成銦基態原子蒸汽,對銦空心陰極燈或其他光源發射的特征譜線產生選擇性吸收。在一定范圍內其吸光度與銦的質量濃度成正比。
檢測過程中采用的試劑和材料包括硝酸、硝酸鈀、硝酸鎂、銦、硝酸溶液、基體改進劑、銦標準貯備液、銦標準中間液、銦標準使用液、氬氣、水系微孔濾膜。實驗用的實驗室分析儀器和設備包括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銦空心陰極燈或其他光源、溫控電熱板以及一般實驗常用儀器和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