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分析儀器環境保護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我國環境噪聲污染影響日益突出,環境噪聲污染糾紛頻發,擾民投訴始終居高不下。解決環境噪聲污染問題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的必然要求,是探索中國環保新道路的重要內容。為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和鄉村的聲環境質量,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提升噪聲污染防治和聲環境質量管理水平,強化噪聲排放源監督管理,切實解決噪聲擾民突出問題,不斷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努力建設安靜舒適的城鄉環境,保護居民身體健康,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 (二)工作原則。堅持城市和鄉村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相結合,促進聲環境質量全面改善;堅持促進噪聲達標排放和減少擾民糾紛相結合,減輕噪聲污染對居民生活、工作、學習的影響;堅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和聲環境質量管理相結合,健全環境噪聲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堅持統一監管與部門分工負責相結合,形成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分工聯動的工作機制。
(三)主要目標。到2015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能力得到進一步加強,工業、交通、建筑施工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排放全面達標,居民噪聲污染投訴、信訪和糾紛下降;聲環境質量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城市聲環境功能區達標率明顯提高,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城市聲環境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農村地區聲環境進一步改善。
二、加大重點領域噪聲污染防治力度
(四)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全面落實《地面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以下簡稱“敏感區”)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軌道等道路兩邊應配套建設隔聲屏障,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快城市市區鐵路道口平交改立交建設,逐步取消市區平面交叉道口。控制高鐵在城市市區內運行的噪聲污染。加強機場周邊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減少航空噪聲擾民糾紛。
(五)強化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查處施工噪聲超過排放標準的行為。加強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管理,實施城市建筑施工環保公告制度。城市人民政府依法限定施工作業時間,嚴格限制在敏感區內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實施城市夜間施工審批管理,推進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對建筑施工進行實時監督,鼓勵使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
(責任編輯:jinliyi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