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法修訂草案昨天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繼續審議。針對幾年來我國出現的嚴重霧霾天氣,草案擬加強對大氣污染特別是霧霾的治理和應對。草案還增加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建立環境污染公共預警機制,組織制定預警方案。
實行跨區域統一環境監測防治
草案: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的防治措施。
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曹明德認為,在北京等各地已經實行區域聯防聯控的基礎上,將區域聯防聯控寫入環保法對該機制而言是一個創新。
北京青年報記者對比發現,此前的草案中已有跨行政區域聯防聯控的規定,此次則增加了統一標準。
今年年初,京津冀及周邊地區6省市環保部門已進行第一輪會商,研究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有關工作。在國務院《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之外,京津、津冀分別簽訂了環境聯合執法工作制度,北京與河北更商議提出,探索建立協商、通報、預警、聯動機制,推進兩地區域大氣污染防控合作。
一次京津冀范圍的法律座談會上,北京和天津的代表指出,在大氣區域污染防治中,相關污染物具有流動性的特點,因此統一標準非常重要。以機動車油品標準為例,僅北京一地提高標準并不能改善當地空氣質量,整個京津冀甚至整個華北地區統一提高標準,區域內各個地方的大氣質量才會得到改善。
本次修訂草案采納了這一規定。針對有委員代表提出的,“政府之間的協商效率不高,推諉現象時有發生”,本次草案明確重點區域外的跨區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防治由上級人民政府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