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被定位為“全面深化改革關鍵之年”、“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開局之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收官之年”。新常態下,“食品安全”監管如何提速或將成為今年全國“兩會”熱議焦點。
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領導人高度重視食品安全,躬身關心,身體力行,推動了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向至高處邁進。我國先后在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兒童食品、校園餐飲、農村市場等重點食品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大力整肅生產經營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消除了一大批風險隱患,并建立起更為嚴格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管制度,完善重點產品、大型企業監督管理規范,落實有獎舉報制度等。通過“地毯式”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逐步總結經驗,將如何推動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解決好比較突出的制度缺失問題列入日程。
如在2014年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明確指出:“要建立從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的全過程監管機制、社會共治制度和可追溯體系,健全從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層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嚴守法規和標準,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實保障民眾舌尖上的安全,人命關天,安全生產這根弦任何時候都要繃緊。”——連用3個“最”,表明國家治理餐桌污染的堅強決心,也表明食品安全問題監管之長期與艱巨。
當前,食品安全正面臨問題多發期、職能調整期、機構磨合期“三期”交織的階段,不確定因素增多,風險隱患增大,形勢不容樂觀。產業素質不高、市場秩序不規范、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等引發的食品安全檢測問題凸顯。同時,產地環境污染、網絡銷售新業態等也給食品安全帶來新的隱患。此外,2014年作為《食品安全法》“中修”之年,以改革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為主旨,《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從現行法律的104條增加到159條,草案何時通過,通過后如何實施也備受關注。
今年“兩會”前夕,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四個全面”戰略,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這項中央領導集體治國理政方略的提出,為改革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帶來新契機,如何借深化改革之東風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加快健全監管體系建設將寫入代表委員共商國是,獻計獻策的議案提案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