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環保部制定的《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已經編制完畢并準備發布,將于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據12月31日消息,環保部將用兩年時間展開專項檢查,對地方環境監測儀器數據特別是空氣質量檢測數據造假行為進行嚴查,將實現監測制度、國家環境質量監測點位設置、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環境監測信息發布的統一。
根據辦法規定,環保部將設立“黑名單”,對于出現偽造篡改的企業,企業和相關負責部門都將被列入不良名單。追責方面,方案中明確,如果地方政府相關負責人管轄出現嚴重的數據“弄虛作假”污染環境的事件,負責人將可能依法遭到免職。
據了解,2015年下半年,各級環保部門共查實8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弄虛作假典型違法案例,全部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并對10名相關責任人處以刑事或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