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霧霾成為多地關注的熱點時,云南的藍天白云和青山綠水令人艷羨。作為首批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的五個省區之一,爭當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是國家賦予云南的使命。目前,云南省16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平均優良天數比例達97.3%,是全國環境空氣質量較好的地區之一。云南也提出,“十三五”時期生態文明建設要走在全國前列,實現經濟發展和生態建設雙贏、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面對環境多樣、生態脆弱、貧困集聚“三位一體”的現實狀況,云南如何實現這一目標,會議期間,省政協委員們紛紛對此建言獻策。
省政協委員周平忠:
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
省政協委員周平忠表示,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長遠的戰略任務,需要黨政領導機關、各基層單位、各行各業、全社會積極參與,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應當承擔應盡的義務。
周平忠建議,把生態文明建設的考核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作為考核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積極探索綠色GDP考核體系,在政績考核中不僅看經濟指標,還要看人文指標、資源和環境指標,改變“重經濟建設、輕生態建設”和“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等現象。同時,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制定出臺有利于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的價格、財政、稅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體系,使鼓勵發展的政策與鼓勵環保的政策有機融合,將環保投入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建立穩定增長的財政投入機制。
省政協委員盧仕海:
實施項目資金補貼,發展生態農業
省政協委員盧仕海認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必須堅持城市與鄉村統籌發展,且應把鄉村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廣大農村,由于群眾生態環境意識較為淡薄,加之沒有固定的處理場所,沒有相應的設施設備進行集中處理,農村生態環境存在許多突出的問題,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養殖等任意排放的問題嚴重,臟、亂、差問題突出,如果不認真加以治理和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將會日趨嚴重。
盧仕海建議,云南應加強農村農業生態環境治理,一方面要著手治理當前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另一方面要加大農業生態環境資源的保護力度。同時擴大農業生產補貼范圍,加大投入,強化對邊遠鄉村農業生態環境資源的保護,有針對性實施項目資金補貼,發展生態農業。
省政協委員費紹杰:
健全生態補償的公共財政機制
省政協委員費紹杰指出,云南在生態補償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比如生態補償的法律法規不完善,有關生態補償的規定比較零散、適用性不強。
費紹杰說,云南已有的生態補償規定一般散見于不同部門,或者是不同層級的立法中,并多為原則性的規定,無法具體指導實踐。生態補償作為一項新生制度,迫切需要專門立法來指導和調整廣大社會各主體的行為。另外,云南生態補償形式單一且范圍過窄。就滇池流域現行的生態補償政策來看,采取的生態補償方式主要是通過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縱向財政轉移和政府投資的生態補償建設工程、還有排污收費、水資源費等稅費政策,基于市場機制的補償方式基本沒有。
為此,費紹杰建議,云南首先要建立健全生態補償的公共財政機制,根據省政府對州市政府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結合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指標體系、萬元GDP能耗等指標,逐步建立科學的生態補償標準體系。設立生態補償專項資金,進一步整合現有省級財政轉移支付和補助資金,將生態省建設、環保補助、水利建設等10項專項資金納入生態補償專項資金之中,形成聚合效應。并多渠道積極爭取國債資金以及國家、省級各類專項補助資金,提高政府各項資源性收費中用于生態補償的比重,爭取各種社會資金(包括捐助)參與生態環境建設。
民盟云南省委:
推廣多部門環保聯管與聯合執法的“昆明模式”
就如何破解生態文明排頭兵機制障礙,民盟云南省委向政協云南省十一屆四次會議提交了集體提案材料。其中指出,近年來,云南省相繼成立了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領導小組,出臺了一系列重要的規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為全省開展資源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提供了政策導向和操作依據。
但云南生態文明建設也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比如,資源環境監測網絡尚未鋪開,生態環境監測存在規劃布局不一、生態環保管理體制尚未理順、現行生態管理體制權威性和有效性還不夠、部門職能分散交叉較為突出、社會對政府和企業環境治理的監督作用沒有充分顯現、生態文明問責制度尚未完善等問題。
民盟云南省委建議,云南應建立生態環境監測儀器數據的集成共享機制,以大數據平臺建設促進各級環保部門以及國土、住建、交通、水利、氣象等部門和單位獲取的環境質量、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數據實現有效集成、互聯共享。建立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保管理制度,探索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同時推廣多部門環保聯管與聯合執法的“昆明”模式,打造“強勢環保”;研究制定云南環保公眾參與條例,加強社會組織與政府的協商和合作,打造“人民環保”。
(責任編輯:金利同建wh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