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落實京津冀生態環保合作協議,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今年以來,天津市環保局與北京市環保局、河北省環保廳深入加強環境監測合作,建立起空氣質量預報信息共享機制,并進一步完善了空氣重污染預警會商和應急聯動機制。
在原先與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河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定期交換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的基礎上,自2016年3月起,市環保局每天通過全國空氣質量預報信息交換平臺共享天津環境空氣質量預報信息。同時,按照環保部、中國氣象局要求,天津與北京市以及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滄州市和邢臺市率先試行了國家統一的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環境監測儀器。在此期間,天津按照國家預警分級條件,共發布和調整重污染天氣預警4次(橙色1次,黃色3次)。
在歷次重污染天氣過程中,市環保局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空氣質量預警中心、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河北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等及時就京津冀區域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空氣質量變化趨勢等進行會商研判,推進區域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會商及應急相應聯動,為采取及時、高效、準確的應急措施提供了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