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為舉報獎勵辦法》這幾天正在市政府網站征求意見,4月28日截止。根據《辦法》,27種舉報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可獲獎勵,最低獎500元,最高45萬元。
有的涉及生豬、活禽屠宰和經營。比如不在定點場所從事生豬(包括牛、羊。下同)屠宰活動;對生豬注水或者其他物質的;或出廠未經檢驗合格;在禁止區域內設立活禽零售市場、活禽批發市場;或者在花卉寵物市場設立觀賞禽類動物交易區;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有的主要針對添加劑。比如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或經營上述食品。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污穢不潔、摻假摻雜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有的專門針對嬰幼兒食品。如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沒有按照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有的涉及安全管理。比如食品被責令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后,仍拒履行的;發生食品安全檢測事故后不進行處置、報告或者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的;聘用依法禁止人員,從事食品經營管理或安全管理工作的。
此外,提供不合格的消毒餐飲具,明知從事危害食品安全行為,還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也都在舉報獎勵范圍之內。
舉報后可先行獎勵
單個舉報最高可獎45萬元
獎勵分三個等級,根據舉報人提供的證據、事實認定,以及是否參與協助調查,分別給予案貨值1%-3%、3%-5%、5%-8%的獎勵。最低500元,最高30萬元。如果案件沒有貨值或無法計算,影響重大,也會視情況給予5000元-20000元的獎勵。
案件查處獲得市級以上政府或國務院部門表彰,或是食品生產單位內部人員“大義滅親”等情況,還可以增加獎勵,最高50%。這樣算下來,單個舉報最高可獲45萬元的獎勵。
特別要說的是,為提高市民積極性,杭州食品安全行為舉報獎勵擬實行“先行獎勵”的辦法,也就是說,不用等案件處罰和判決,在這之前就可以獎勵。涉及行政處罰的,先行給予貨值3%的獎勵,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先行給予1萬元獎勵。等到處罰決定或刑事判決作出后,根據處罰和判決,重新計算獎勵金額,多退少補。
此外,還有精神獎勵,對有重大貢獻的舉報人,市和區、縣(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還會頒發榮譽證書給予表彰。
(責任編輯:金利同建wh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