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黑龍江省廳、佳木斯市局部署的重點工作計劃,市環保局分解落實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督辦工作進度及完成質量:
一是環境質量監測: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包括江河警戒),完成5期松花江佳木斯江段及4期四豐山水庫水質監測工作;完成名山斷面水質監測(省控)采樣4次,完成中俄界河聯合監測采樣1次;完成一次松花江5個斷面、黑龍江1個斷面、內河一個斷面的浮游生物、底棲生物的采樣分析監測。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完成市區七、八飲用水水源地采樣6次。完成國家農村環境質量監測試點永安村、群利屯、四豐鄉和長興村地表水水質監測2次。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完成酸雨的樣品采集分析;完成6次的降塵和硫酸鹽化速率的采樣分析工作。噪聲環境質量監測,區域環境噪聲監測1次;功能區環境噪聲2次。
二是污染源監測:完成國、省、市控污染源的例行監測及環境管理、監察等隨機跟蹤的監測。共完成污染源廢水、廢氣監測116家次,廢水、廢氣在線設備驗收3家;監督比對65家次。總計獲得污染源監督性環境監測儀器數據5232個。同時獲得環評、驗收數據2881個,信訪數據23個,咨詢數據947個。總計獲得各類監測數據19006個。
完成5個自動站24小時連續監測,同時完成2期自動監測與手工監測的比對工作。
累計下達各種工作任務單102份,報出監督監測報告105份,比對考核監測報告70份,減排監測報告14份,信訪監測報告9份,咨詢監測報告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