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第18個現行稅種,亦是首部專門凸顯“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稅收杠桿為核心,讓高污染、高排放的企業加速綠色轉型,讓清潔企業得到重生,開創中國“十三五”時期環境治理的新格局。在眾多環保資深人士看來,這是積極推行環保稅法的題中之義。
其中,環保稅采取“稅負平移”的立法原則,從排污費“平移”至環保稅,征收對象與現行排污費保持一致,分別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固體廢物、噪聲四大類別對象進行稅費征收。但與此前排污費制度不同的是,環保稅法對具體稅額予以了明確要求:誠如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2—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4—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元至1000元不等,其中危險廢物為1000元/噸;工業噪聲按超標分貝數,每月按350元至11200元繳納。
在征稅對象、計稅依據、稅額標準等要素均維持不變之余,環保稅亦增加了稅收減免這一“福袋”: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環境保護稅。這也就意味著,企業污染排放成本越高,應繳納稅額將相應地水漲船高。顯然,隨著環境監管不斷加碼、環保稅杠桿作用日漸凸顯,排污企業從被動排污轉向主動治理的格局亦有望逐步明晰。
“不給企業增加負擔,這是環保稅法這一頂層設計的出發點。”在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看來,環境稅實則是對不同的企業進行“甄別”,以至于分化,即由于環保稅造成的環境成本差異,將對市場整體進行深度整合,高品質供給的市場占有率提升了,與之相對應的將被擠出市場。尤其是占用環境資源多的高污染企業,將在環境治理背景下面臨“生死大考”。
從企業角度考量,短期看,治污確實會增加企業成本;但就健康良性發展而言,企業承擔的環境成本,將會逐漸被綠色競爭力取而代之,并以此間接提升清潔生產企業的市場話語權。一方面,減少排污量、實現產業鏈清潔生產,企業將主動擴大受益范圍,大幅降低環保稅支出、實現企業供給側結構改革;另一方面,持續發力節能環保轉型升級,在降低排污濃度之余亦能減少企業成本,進一步迎合時代趨勢與產業周期發展。
更為利好的消息是,隨著環保稅開征在即,誠如工業廢水處理、大氣污染治理、膜技術、危廢處理等工業污染治理細分領域,企業減排數據將是決定企業是否能享受政策紅利的關鍵,即以客觀真實的監測數據為前提,安裝環境監測儀器以及引進第三方監測服務將成為眾多企業的首善之選。顯然,具有高標準環保專業技術的監測企業將迎來新一輪市場契機。
據《中國環境報》此前報道,目前全國有600多萬個固定污染源,而污染源監測主要由排污企業的監控構成,如果每家企業每年花費15萬元進行監測檢測,那么一個1萬億元的市場蛋糕將初具雛形。而在“十三五”時期,土壤修復、水質監測以及第三方治理等市場的迅速崛起,環境監測領域也將迎來產業進一步增容。
業界普遍認為,環保稅的推進將助力環境污染點監測直接受益,設備投資增加,并以稅收杠桿進一步規范行業發展。另據中央財經大學估計,環保稅開征后,預計每年環保稅征收規模可達5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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