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絡訂餐迅速發展,網絡訂餐在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消費便利的同時,也使得網絡銷售食品的安全風險隱患增大。針對網絡訂餐食品安全問題,蘭州食品藥品監管局高度重視,積極研究對策,強化網絡訂餐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以下簡稱:第三方平臺)、網絡供餐餐飲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網絡供餐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第三方平臺經營行為,依法取締利用網絡訂餐提供餐飲服務的無證餐飲經營單位。
一是加強摸底調查,嚴格審查企業主體資質。通過與商務、工商、通信管理等多部門溝通,建立“兩個數據庫”,即:對提供網上訂餐服務的第三方平臺進行實名備案,建立網絡訂餐服務第三方平臺數據庫;對從事網上訂餐服務的餐飲經營者,建立網絡訂餐食品經營者數據庫。
二是開展第三方平臺約談。去年8月,由蘭州市食藥部門牽頭,聯合省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商務局,對10家在蘭互聯網食品經銷商及第三方平臺進行集體約談,簽訂了《互聯網食品經營安全承諾》,要求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對入網商戶開展摸排自查,嚴格落實入網餐飲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定期更新食品安全信譽度等級等食品安全監管信息。
三是細化訂餐服務監管措施。要求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對入網餐飲經營者的日常監督檢查中,重點檢查送餐范圍、送餐品種、送餐設施、送餐時間、送餐人員等,做好送餐過程風險防控,預防因食物變質等引起的食物中毒等事故。開展動態網上巡查,把網上巡查與線下監管有機結合,督促第三方平臺依法切實履行所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四是開展網絡訂餐食品安全檢測專項整治行動,規范第三方平臺和網絡供餐單位的經營行為,重點打擊第三方平臺主體審查責任不落實,致使無資質甚至資質造假餐飲單位入網非法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是建立協作機制,加強與市工商、商務部門的協同協作,并在省通信管理局、省食藥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充分落實職能部門責任,完善監管制度,完善協調機制,相互配合,定期通報網絡監管情況,共同做好網絡食品安全的監管。
六是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建立并落實消費糾紛處理和消費者權益保障制度,及時處理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