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第一批31個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縣獲得省政府認定后,日前,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啟動了第二批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全省共計有32個縣(市、區)納入創建,其中成都有5個區縣納入,攀枝花、瀘州、綿陽、廣元、樂山和宜賓各有2個區縣納入,其余市(州)均為一個區縣納入。至此,我省有超過三分之一的縣(市、區)已認定為食品安全示范縣或正在開展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
要想成為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需滿足哪些具體要求?根據《四川省創建食品安全示范縣活動方案》規定,在組織管理上,示范創建縣要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管理、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食品安全監管和從業人員每人每年參加食品安全相關內容的培訓時間不少于40小時;年度檢驗經費至少支持2份/千人的食品安全檢測樣本量。
“創建縣轄區企業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問題食品召回率達到100%,未出現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情況,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應急處置率達100%,無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行為,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級別的食品安全事件。”省食品安全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創建要以“社會認可,群眾滿意”作為根本標準貫穿始終,并按創建要求進行逗硬考核。
為確保創建成效,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要求全省各地要成立由食安委主任任組長的示范縣創建活動領導小組,食安辦牽頭落實,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在創建活動過程中,注重經驗總結和宣傳引導,并建立動態機制,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對創建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實施定期督查,如創建期間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區域性、行業性食品安全問題,一律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