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為福建首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條例》將于今年10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共八章一百一十九條,從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安全標準、食品生產經營、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和小餐飲、食品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對食品安全進行規范,全面保障福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條例》明確:食品生產經營要保證全過程可追溯;網絡交易平臺須設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食品安全檢測;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全面實行登記管理;一年內累計三次被處罰將取消經營資格等,從法規層面解決了食品監管執法各類難點熱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