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權利,是目前絕大部分勞動者都關心的問題,依據《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勞動者享有8個方面的職業安全衛生權利。下面就來為您做具體說明。
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提供下列基本職業衛生服務:
1. 上崗前,告知職業危害因素及可能導致的職業病;
2. 免費提供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
3. 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免費提供給離崗勞動者;
4. 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勞動者,給予崗位津貼;
5. 按規定,免費向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的職業健康體檢;
6. 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和疑似職業病病人,并免費進行治療和康復。
7. 免費向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勞動者提供達標的個體防護用品并定期更換,保證性能良好。
希望上述回答能幫助到您。
(責任編輯:jinliyi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