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過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有望加大環境監測設備需求
1月22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對污染環境的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且罰無上限。由于《條例》將責任劃分至各級政府,并將進行公示,且要求排污企業進行嚴格的自行監測,分析人士認為,大氣污染監測設備的需求有望在政策的扶持下大幅增長。
最嚴懲罰措施處罰無上限
《條例》的核心內容是“總量控制”,即確定了削減存量與控制增量相結合的“雙控制度”,明確了對機動車數量和燃煤總量進行控制。同時還從各個方面闡述了總量控制的目標:例如對工業污染,條例規定,以后企業要實行最嚴格排污權分配,通過排污許可證方式,下達逐年減少的排污權指標。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表示,針對嚴峻的大氣污染問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是又一劑猛藥。
《條例》大大加強了對污染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環保法專家王燦發參與了《條例》的起草和修訂工作,他用“史上最嚴的懲罰措施”來形容《條例》的“加倍處罰”和“罰無上限”原則。
監測設備需求有望大增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由于責任落實到各級政府,隨著各級政府對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視,各地政府和環保部門有望加大對監測設備的采購,這無疑將增加大氣污染監測設備的需求。
《條例》除了“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監測點位和采樣監測平臺,保證正常使用”以外,還“應當按照規定對其所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進行自行監測,原始監測記錄應當至少保存三年”;此外,對于電廠、使用額定功率14兆瓦(含)以上燃煤鍋爐的單位及其他列入該市自動監控計劃的單位,“應當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臺和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中國環境監測儀器行業收入為63.11億元,到了2012年,從1月份至11月份的短短11個月內,中國環境監測儀器行業收入就達到了126.16億元。截至目前已經有1.5億元中央預算經費用來支持環保儀器設備開發。
據預計,未來3年環境監測市場規模增長速度至少在30%以上,到2015年,中國環境監測市場規模將超過300億元。行業內相關專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十二五時期,保守預測,環境監測儀器市場空間可能為200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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