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環境空氣中顆粒物(PM10和PM2.5)的自動測定方法,生態環境部制定了《環境空氣中顆粒物(PM10和 PM2.5)β射線法自動監測技術指南》。該項標準規定了自動測定環境空氣中顆粒物(PM10和PM2.5)的β射線法。
《環境空氣中顆粒物(PM10和 PM2.5)β射線法自動監測技術指南》主要內容包括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方法原理、干擾和消除、試劑和材料、儀器和設備、分析步驟、結果計算與表示、精密度和準確度、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注意事項等,適用于環境空氣中顆粒物( PM10 和 PM2.5) 的自動測定。值得注意的是,當儀器量程為0μg/m3~1000μg/m3 時,新標準方法檢出限為1μg/m3,測定下限為4μg/m3。標準中提出的質量濃度指實際狀態(監測時大氣溫度和壓力)下的濃度。
自動監測技術的方法原理為:樣品空氣通過切割器以恒定的流量經過進樣管,顆粒物截留在濾帶上。β射線通過濾帶時,能量發生衰減,通過對衰減量的測定計算出顆粒物的質量。
在干擾和消除方面,規范指出,β射線電子流的空間分布不規則或采樣系統磨損導致的顆粒物截留不均勻等因素,會產生測定誤差;顆粒物的元素組成和化學成分對單位質量吸收系數 k 的影響很小;顆粒物放射性對β射線的影響很小。部分儀器可以通過檢測氡氣α放射值,減去其產生的β射線影響;濕度對顆粒物的測定有一定影響,可采取動態加熱方式減少濕度的影響,但同時需要控制加熱功率和加熱溫度以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的損失。
在自動監測過程中使用的試劑和材料包括濾帶(膜)、零膜片、標準膜。使用的儀器和設備包括β射線儀、天平。其中,測量裝置應包括切割器、進樣管、密封裝置、濾帶支架、β射線測量系統、流量控制裝置、泵、流速計或流量計等部分,流量控制裝置應能將采樣流量控制在設定值的±5%范圍內,儀器的性能指標應符合 HJ 653 的要求。
儀器的分析步驟應當包括切割器的選擇、儀器的安裝調試、標準膜檢查。關于標準膜的檢查,規范指出儀器運行期間應定期進行標準膜(自動或手動)檢查,檢查周期不得超過半年。如檢查結果與標準膜的標稱值誤差不在±2%范圍內,應對儀器進行校準。標準膜檢查不合格時需進行儀器校準或維修。
最后,在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方面,規范明確,儀器設備應當每月進行一次氣路檢漏和流量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氣溫和氣壓測量結果檢查,每半年用標準濕度計進行一次氣體濕度傳感器檢查,每半年進行一次數據采集儀記錄數據和儀器顯示或儲存監測結果一致性檢查。檢查結果不符合 HJ 817 的合格指標時,需進行校準。
上述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生態環境部2020年2月12日批準,自2020年4月12日起實施。
(責任編輯:金利儀器ly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