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藥監局公示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吉林某制藥公司因使用不合格的聚酯/鋁/聚乙烯藥用復合膜,被罰數萬元,并被要求停止使用該產品。原因是該制藥公司使用的這種產品,經吉林省藥檢所檢驗、復驗,"溶劑殘留量(甲苯)"項不符合規定。那么,問題來了!藥品中怎么會有殘留溶劑呢,其會對藥品質量產生什么樣的影響呢?藥品中的殘留溶劑系指在原料藥或輔料的生產中,以及在制劑制備過程中使用的,但在工藝過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機溶劑。殘留溶劑的存在一方面可能改變藥物的性狀,如改變某些藥物的晶型、增大藥物吸潮,這往往會影響藥物的質量;另一方面近年來殘留溶劑的毒性及致癌作用日益引起醫藥管理部門的重視。因此藥物中殘留溶劑應盡量除去,并對其進行限量控制。為滿足更多醫藥行業客戶需求,我們為您帶來《化學藥品中殘留溶劑檢測應用文集》,涵蓋原料藥、藥用輔料、成品藥以及藥物包材,涉及的實驗室分析儀器主要有頂空、氣相、氣質等儀器,一起來看看吧。
世界主要國家及組織關于
化藥溶劑殘留的規定
藥品的殘留溶劑分析是藥物分析的熱點,已經成為藥品質量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相關企業及藥品檢驗實驗室的常規檢測項目。關于化藥中的溶劑殘留世界主要國家及組織都有相關規定及標準,如美國藥典(USP)通則<467>,歐洲藥典(EP)2.4.24,我國最新版藥典(ChP2020)四部0861,以及ICH Q3C。
ICH于1996年11月6日頒布了殘留溶劑測定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并對外公布,以便獲取公眾對指導原則的建議,該指導原則的編號為Q3C。ICH Q3C自1997年7月17日被ICH指導委員會采用正式實施以來又經歷了多次修訂,如2000年增加四氫呋喃PDE(每日允許暴露量)信息、2010年增加異丙苯的PDE信息、2020年增加2-甲基四氫呋喃、環戊基甲基醚和叔丁醇PDE信息。
殘留溶劑檢測 島津方案集錦
藥物從原料到成品需要經過很多環節,這些環節所涉及到的一些物料都需要監測殘留溶劑。本文集收集的檢測方案按照檢測對象,分為原料藥、藥物輔料、成品藥以及藥物包材四個部分。
原料藥中殘留溶劑的檢測
對于化藥原料藥,其通常是通過復雜的化學反應過程制造的,在制造過程中往往必須使用特定的有機溶劑,但是這些有機溶劑有些在工藝過程中并未能完全去除。藥品中的殘留溶劑如果不能控制在一個合理的水平會嚴重影響藥品的質量,同時也會對人們健康造成安全威脅。
藥用輔料中殘留溶劑的檢測
藥用輔料是指在制劑處方設計時,為解決制劑的成型性、有效性、穩定性、安全性加入處方中除主藥以外的一切藥用物料的統稱。藥物制劑處方設計過程實質是依據藥物特性與劑型要求,篩選與應用藥用輔料的過程。藥用輔料是藥物制劑的基礎材料和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藥物制劑生產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在制劑劑型和生產中起著關鍵的作用。它不僅賦予藥物一定劑型。而且與提高藥物的療效、降低不良反應有很大的關系,其質量可靠性和多樣性是保證劑型和制劑先進性的基礎。同藥品一樣,藥用輔料在生產的過程中也可能使用一些有機溶劑,這些溶劑如果有殘留最終就可能引入到成品藥中,因此有必要對藥用輔料中的殘留溶劑進行監控。
成品藥中殘留溶劑的檢測
成品藥就是具體的按照一定形式制備的藥物成品,通常是以制劑形式存在。在藥物生產中,制劑工業已發展成為一個獨立的領域。目前,制劑有很多類型,如片劑、糖衣片、腸溶片、薄膜包衣片、注射劑、膠囊劑、栓劑、氣霧劑、藥膜劑以及各種緩釋制劑和控制釋放制劑等。成品藥的成分既包括原料藥,也包括在制劑生產過程中添加的各種藥用輔料。這些成分以及制劑的生產過程中也可能向成品藥中引入殘留溶劑。為保證藥品質量,作為藥品生產的最后一環,成品藥也必須對殘留溶劑進行監控。
藥用包材中殘留溶劑的檢測
藥品的包裝材料通常采用的是高分子材料和金屬薄膜等,這些材料在生產的過程中容易殘留一些溶劑,另外藥品包材在印刷的過程中也會由油墨引入一些溶劑的殘留。這些沸點較低的溶劑通常易揮發,有很大可能直接向藥物遷移,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因此,對藥品包材中的殘留溶劑進行檢測對于藥品質量的控制來說非常必要。
藥物從原料到成品需要經過很多環節,這些環節所涉及到的一些物料都需要監測殘留溶劑。這些物料主要包括原料藥、藥用輔料、成品藥、藥用包材等四類,而主要的檢測方法是頂空氣相色譜法(HS-GC)或是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S-GC/MS)。
藥品的殘留溶劑分析是藥物分析的熱點,已經成為藥品質量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相關企業及藥品檢驗實驗室的常規檢測項目。島津公司始終密切關注藥品質量安全,積極參與藥物相關法規所涉及分析方法的的開發與研究,及時為客戶提供完整、準確應對解決方案,希望可以為相關領域客戶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