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職業安全衛生培訓管理工作,濟寧市安監局于2014年9月17日印發了《關于開展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濟安監字〔2014〕85號),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此次的培訓對象為全市行政區域內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按分級屬地的原則實施,市安監局負責市管以上、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企業的培訓,縣(市、區)安監部門負責各轄區縣屬企業的培訓。
培訓內容涉及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標準;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知識;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內容等四大部分。
培訓可以委托有培訓能力的中介機構進行,并公布了全市范圍內5家中介機構的師資情況。要求學員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2-48學時,每個班次不允許超過100人,采取集中授課和自學的方式進行,并填寫《職業衛生學員自學情況報告書》。
市安監局對培訓實施備案管理,要求各培訓單位開班前一周向職業健康監管科上報《濟寧市職業衛生培訓開班審核備案表》、培訓大綱、教案及其課件,并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抽檢,重點檢查組織程序、培訓質量等內容。
學員經培訓結束后,由安監部門組織考核?己顺煽兒细裾哂赏壈脖O部門頒發《職業衛生培訓合格證》,考核成績不合格的,安排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