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從嚴規范旅游市場保健食品經營秩序,切實保障消費者消費安全。近日,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旅游市場保健食品專項整治方案》,在全省范圍內部署為期一年的保健食品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行動重點突出云南省旅游景點(區)、機場、車站等各類旅游市場保健食品經營監管,從三個方面加大整治力度。一是重點檢查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是否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資質,保健食品專柜銷售是否落實到位,經銷商索證索票制度落實等情況;二是各州(市)對行政區域內旅游市場銷售的保健食品等產品的標簽標識和說明書進行檢查,特別是保健食品聲稱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尤其是螺旋藻制品、瑪咖制品未取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卻聲稱保健功能的行為;產品名稱、說明書、贈送宣傳冊、廣告中存在的未經批準的功能聲稱,夸大宣傳、虛假宣傳等行為;三是安排專項資金,重點在昆明、大理、麗江、西雙版納、德宏、迪慶、騰沖七個旅游熱點區域開展保健食品安全檢測抽樣檢驗,嚴厲查處非法添加藥物行為。
專項治理期間,省局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并嚴懲重罰保健食品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等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提醒消費者合理購買,科學食用保健食品,鼓勵消費者充分利用12331投訴舉報電話,及時舉報、投訴問題產品,為確保我省旅游市場秩序在一年內實現根本好轉形成社會共治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