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辦公廳發(fā)布修訂后的《安徽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將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其中Ⅰ級為最高級別。如果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或國(境)外(含港澳臺地區(qū)),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jīng)評估認為事件危害特別嚴重的,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根據(jù)《應急預案》,安徽省政府設立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統(tǒng)一領導、指揮、協(xié)調全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省政府相關副秘書長、省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局長(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擔任,省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
發(fā)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jīng)國務院批準并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后,省指揮部在國家食品安全檢測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tǒng)一指揮下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省級、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組織開展應急處置。
《應急預案》明確,對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或者在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報告、通報、調查、控制和處理等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會同監(jiān)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調查,查明原因、性質,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