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建設,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總體保障水平,依據國務院對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要求及《食品安全法》《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哈爾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制發《哈爾濱市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要求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市直各部門、人民團體、市屬企事業單位及大專院校認真執行。
《意見》進一步明確黨委食品安全的領導責任,主要從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組織領導、落實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重視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凝聚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合力、強化黨政領導干部責任追究等五個方面明晰了各級黨委食品安全責任。《意見》進一步強化政府食品安全的行政責任,主要從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完善食品安全檢測治理體系、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切實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強化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切實發揮食安委(辦)作用、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強化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組織領導等八個方面明確了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見》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工作機制建設,主要從建立健全制度、健全完善機制、強化考核評議、落實責任追究等四個方面強化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責任落實。
《意見》的出臺,對進一步加強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打造法制化、科學化、公眾化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環境,調動各級政府、社會各屆、廣大市民的積極性,加快產業發展,提振公眾信心,回應廣大群眾對食品安全的期待有著重大意義。